各有关单位: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鼓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暂行办法》已经高新区管委会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夏天67880042、罗勇67880523、曾梅67880305
政策原文见附件!
2014年8月1日